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邂逅在公交车上
2009-05-27
上礼拜在一个心里满是气愤的时间仓促写了“浪漫的邂逅”,好坏自知,实在是辜负了cat夫妇在豆瓣上的推荐,生怕坏了他们的名头,所以,趁端午假期前有半日之闲,重新写一次。不能保证这次就对得起诸位,但至少比上一次用心了许多。
午夜的收音机里,女主播在读一个男孩儿的短信,大意是,在早上的公交车上,他看见了一个女孩儿,不断望过去,且发现女孩儿也不时地望过来,他后悔自己没有勇气给她留下电话号码,想问问主持人,如果再遇到她该怎么办。女主播顺情说了些鼓励的话——让他鼓起勇气把握机会之类。
说句泼冷水的话,男孩儿或许有些自作多情了。他知道自己心仪那个女孩儿没问题,但他不是Lie To Me里的Lightman,又怎么能肯定女孩儿回望过来是因为与自己相同的原因呢?更何况,那个时刻,他的心跳应该会有些快,皮肤温度大概也会有所升高(Lie To Me看多了,药着了),判断不一定准的。
公交车是个狭小的空间,无论拥挤与否,只要一个人在某个位置上坐下来或者站稳了并且眼睛不四处寻摸的话,他所能看到的人并不多,要是上下班高峰时间,在拥挤不堪的乘客中,能够被看清楚的人就更加有限了。倘若,在这有限的人中间,有一个比较有特点,无论是令人生爱还是令人生厌,抑或是有些奇形怪状,那么,他就将是最招眼的。你每次放眼出去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首先望向那个人。所以,男孩儿怎么能保证,对面的女孩儿看过来是因为自己可爱,而不是奇形怪状,比如脑袋上有一撮儿竖着的头发,或者衣服上粘着个什么东西呢?并且,根据我的经验,在狭小的车厢里,如果对面有一个人不断地望过来,被望的人应该能很快察觉到,如果那女孩儿讨厌被望,眼神里会不会有男孩儿没看出来的表示“看什么看”的强硬呢?
邂逅一个人并因而喜欢这个人是没错的,但一下子就觉得对方也对自己有意思,就未免过于一相情愿了。公交车上的广播里,主持人偶尔念到一个男孩儿给一个陌生的漂亮女孩儿、一个女孩儿给一个陌生的俊朗男孩儿或者男司机点歌儿的E-mail,这样的点歌只是表达不求回应,点歌的人觉得浪漫,被送歌的人要是听到并会意一定觉得甜蜜,无关的人也会感到温馨。毕竟生活在朝九晚五的框子里,我们的生活太过程式化了,一个个被规整成了张小盒、王小盒、李小盒、赵小盒……公交车上的浪漫邂逅甚或是艳遇,都是几近黑白两色的生活中闪现的明亮火花。记得我曾经写过的那个在公交车上被人求爱的女孩儿,她非但没有高喊“抓流氓”而且连明确的拒绝都没有,一脸羞涩的笑容。
但是,奔四了,就不太敢相信浪漫了,因为打破常规的东西后面往往会隐藏着一些危险。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中有个故事说,一个行旅之人寄宿山村,傍晚到后院纳凉,见墙头上有一眉目姣好的女子面庞,向他微笑。正在蠢蠢欲动之时,听见墙外孩子们大喊:“快看,树上那条大蛇把脑袋放在了墙头上。”才知道这是条美女蛇,想诱他上当,于是仓皇逃回屋中。刚刚看过Lie To Me的一集,一个女护士在路上“不经意间”与一个因病人去世而伤心的青年男医生撞个满怀,护士的书散落一地,医生帮她捡起并邀请她去喝一杯咖啡,于是,她成了连环罪犯的第12个受害者,被凌辱并被弄瞎双眼。
停!说得好好的浪漫,怎么跑出了弄瞎双眼呢?!
记下一个身边真实的浪漫邂逅,把不良影响扭过来。我的一个中学同学在北京读研的时候,有一次出去吃饭,对餐厅里的一个女食客一见钟情,当即在纸上写了自己的名字和电话,温文尔雅地送过去,简短地做了自我介绍——详细的谈话内容他始终拒绝向我们透露,然后一来二去,他们就走入了婚姻的殿堂。现在这个同学成了我们小学作文里所说的科学家,携妻出国,去荷兰过起了神仙眷侣的生活。稍有遗憾的是,他们的邂逅在饭馆儿里,如果是发生在公交车上就更完美了,切了我的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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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的行为艺术
2009-05-14
车到站,两个认识熟人相继上车。前面的手里的零钱已经有半张进了投币箱,后面的说:“我有卡,我一块儿打吧。”前面的松了手里的钱说:“有零的,投了,投了。”一个言语里没有真诚,另一个也绝不会较真儿。这样的事儿,每天都能遇见。
情况倒过来的也有。前面的拿着IC卡,后面的手里捏着零钱。前面的在刷卡的瞬间,头也不扭地对后面的说:“我给你打吧。”后面的马上回答:“不用,不用,预备好零钱了。”前面的迅速将卡放进书包,动作连贯,没有任何停顿。后面的顺次上车投币。然后俩人继续车下的话题,就跟没说过刚才的两句话一样。
起初见到这种事儿的时候,不免觉得这样的人好笑。卡在你手里,你要是想给后面的人“嘀”一下,就直接“嘀”一下算了,何必要问呢?要换我,就实受了,大大方方地说:“那谢谢啦!下次我再来。”看你怎么说。可是,想归想,真到自己和同事熟人一起做车的时候,也一样会如此。走在前面也会虚让一下,走在后面也会配合地晃晃手里的IC卡说“自己来,自己来”。其实,这只不过是两个熟人在特定时刻的特定桥段,就像俩人见面先聊两句天气,女人见面互相夸赞一下对方的衣服发型和孩子。以前公交车上有售票员的时候,某人上了车,在还没买票的当儿,发现了一个熟人,他首先对熟人说的一般是“买票了吗?”道理都是一样的,在那个情境下,说这些话是必须的,是规矩套子。说了,不会真有人像我想的那样——让你付车钱;但如果不说,对方就真会想——小气鬼,连个客气话都不会说。
类似的桥段在生活中俯拾皆是,有的还非常可笑。相声里有个包袱儿,好像是郝爱民使的,说北京人见面打招呼爱问对方“吃了吗”,那儿那儿见了都问这句话,最可笑的是连在公共厕所里都问。我相信这个情形一定是发生过的,但那肯定是偶然的失口,绝不是如上所述的屡试不爽的规矩套子。有老城区、大杂院儿生活经历的人一定知道,在公共厕所里见面的熟人对话中的特定语言真不是“吃了吗”,那——是什么呢?
某人在公厕里方便,恰好进来一个熟人,二人蹲一对脸儿,或海阔天空或家长里短儿,聊了个高兴。然后,一人先结束,就在他准备用手纸清理秽物的时候,绝大多数人会问对方一句话——“带纸了吗?”对方忙不迭地举举手中的纸,说“带了,带了。”
难道生活中这些小的细节不是行为艺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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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到公交车上去
2009-04-14
几年前买房装修的时候,发现新房有些诸如墙皮空鼓之类的问题,尽管开发商及时进行了修理,尽管在房管站工作多年的亲戚打包票说绝不影响质量,但是看着几十万买来的房子被砸下若干墙皮,心疼得我无可无不可,怎么都觉得在那屋子里呆不住,丢下父亲和一屋子的装修工人,逃了出去。但是,能去哪儿呢?在路上闲逛有些奇怪,去看电影又过于没心没肺,恰好新房附近有一个公交总站,于是,就上了一辆即将出发的公交车,找了个位子坐下来,闭上眼睛,任它开到哪里。
现在想来,这实在是太过俗套的桥段——说不清多少电影中都有类似的情节。一个人出于种种原因与他人发生无法解决的矛盾,一气之下,摔门而去,发动自己的车子漫无目的地疾驶,开着车窗,配些高分贝的音乐。为什么一定是驾车而不是其他的什么方式呢?其实似乎不难理解。车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躲进去,那就是一个完全个人的世界,而且,这个空间可以随心所欲地走到任何地方。从某种意义上说,躲进这样的空间,人可以进行安静地思考。因为不是每个人都有私家车,所以,影视剧中坐公交车“逃离”的也不鲜见。
当然,要“逃离”的不只有矛盾和争吵。《士兵突击》里的许三多躲进了自己的步战车,他要“逃离”的是自己无法面对的艰难处境,他说自己要是躲在里面不出来就会是完全不同的情况。豆瓣上有很多豆子发帖说想乘公交车做长途旅行,他们要“逃离”的是无法派遣的孤独。就像姜昆在相声《虎口遐想》中说的,要是有女朋友就去逛公园了,花前月下,根本不会去逛动物园,腥臊恶臭。正所谓,皮裤套棉裤必定有缘故。有爱人的可以去逛逛街、谈谈情跳跳舞,有朋友的顶不济还可以喝个小酒、打个小牌,不怕孤独的人可以自己看看书、看看碟,只有孤独无法派遣,才会想到躲进另一个没有熟人的可以移动的空间里逃走。
但是,逃出去、躲起来就真的能想清楚原委,解决了问题吗?真不见得。依我的经验,越是处于封闭的以自我为中心的空间里,越是容易以自我为中心想问题,就越不容易理清头绪。似乎电影里驾车“逃离”争吵现场的人,但凡能突然间调头返回与对方冰释前嫌的,一定是受到了外界的某种触动。比如,听见一个老人说了句意味深长的话、接到其他朋友谴责自己的电话或者路过了一个对自己和对方具有重要意义的场所。倘若没有这些同样俗套的桥段,就算开车到天涯海角也是于事无补的。
另一种可能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让自己冷静一下,尽管想不出任何办法,可是却能够平静下来又或者狠下心来面对现实。总是记得鲁迅小说《风波》里的这一段话——“七斤将破碗拿回家里,坐在门槛上吸烟;但非常忧愁,忘却了吸烟,象牙嘴六尺多长湘妃竹烟管的白铜斗里的火光,渐渐发黑了。他心里但觉得事情似乎十分危急,也想想些方法,想些计画,但总是非常模糊,贯穿不得:‘辫子呢辫子?丈八蛇矛。一代不如一代!皇帝坐龙庭。破的碗须得上城去钉好。谁能抵挡他?书上一条一条写着。入娘的!……’”
就比如几年前的我,从这个终点站坐车到那个终点站,已经时近中午,想起下午还约好了要去选购装修材料,饭也没吃,就上了另一辆马上出发的回程车,下了车,就立马投入了热火朝天的装修现场。俗话说:“夜晚想了千条路,白天起来买豆腐”。很多现实我们无法改变,“逃”出去缓冲一下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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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
2009-04-07
我是姥姥见过的唯一一个隔辈人,她老人家去世的时候,我只有两岁。虽然多次看过她的照片,但我的脑海里至今没有她清晰的影像。不过,因为父母和舅舅姨们给我讲过很多她老人家疼爱我的事情,所以,在我的印象里,与姥姥有关的词只有一个,那就是——慈祥。
姥爷去世的时候我已经上小学了。我记得很多关于他是事情,曾经用这些亲身经历的和听来的关于姥爷的事儿写了篇作文,惹得母亲和老姨看后相对垂泪。只可惜,那时候还不像现在这么重感情,作文写过了就算了,应该都没有存下来。http://huangcheng72.blogbus.com/logs/3234723.html
1988年,舅舅们把姥爷和姥姥安葬到了老家的祖坟,从那至今的20年中,我从来没有去给他们上过坟。起先是因为少不更事,近几年来,随年龄增长,想去给他们上坟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但因为种种原因,终未成行。前天,我终于了却了这个心愿。
从定下来要去上坟到出发之前,我一直都在想象自己在面对姥爷姥姥坟墓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会像我每年去给爷爷奶奶上坟的样子吗?面对他们的墓碑,我知道我的生命因他们而存在同时又是他们生命的延续。我认真地擦拭墓碑,让它纤尘不染,心中充满对祖先的尊敬和感恩,但是,我知道,自己心里缺少对爷爷奶奶这两个人的真切的感情,因为,在我出生前他们就去世了,我未能有幸在他们膝前玩耍。
会像我的一个表哥在他父亲丧事上的表现吗?作为姑父的独子,表哥冷静地料理事情,周到应酬各方亲友,有的时候甚至看不出去世的是他的亲生父亲,但是就在与遗体告别的最后时刻,他失声痛苦,需要几个人拉扯着离开。
会像马未都在艺术人生清明特别节目中悼念自己父亲时那样吗?马先生截取他父亲生前的点滴小事,表明了自己对父亲的怀念,理出了传统文化影响后人的脉络,并深情地对着老人的遗像说:爸爸,我想你了……你等等我。
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在那一刻会是怎样的表现,而且我也不知道自己在那一刻能做些什么。因为,按照家族传统,我要去祭拜的不是我的祖坟,而是我母亲的祖坟。根据舅舅们问来的说法,作为李姓的外甥,我去上坟是受欢迎的,但我只能是一个旁观者,决不能动手培坟。我不能想象,在一群人给坟墓培土的时候,自己一个人孤单地站在旁边。那远不能完成我的心愿——我不是只想去看看的。
但是,我终于还是给姥爷姥姥培了坟。这要感谢我的二姨。当我终于按耐不住,走上去抄起一把铁锨铲土培坟的时候,我的二姨大声地念叨:“黄诚来给姥姥姥爷上坟培土了。”二姨当年在老家下乡的时候厉害泼辣,无论是称呼二姑奶奶、二姐的晚辈,还是她的叔叔大爷甚至爷爷都“怵”她一头,所以,她这么一“念叨”,也就没人说啥了。当然也是老家人的观念变化了。
当我还在用力地拿铁锨拍打坟上新土的时候,大家已经开始行礼磕头了。我扔了铁锨,跑过去跪在最后,一个头磕在地上,什么都没来得及想,眼泪就来了,不能自已地俯在地上痛哭失声,直到母亲和其他人把我拉起来。他们拉着我离开,我不住地停下来,回头望向姥姥姥爷的坟墓。整整一天,我都沉浸在悲痛里。
令我遗憾的是,自己只给姥爷姥姥磕了那一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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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过的几个电影(18)
2009-02-16
《七磅(Seven Pounds)》——感人!我知道的两个女性观众都是哭得唏哩哗啦地看完的。我自然没有这么严重,但是,在Tim跑去问医生Emily如果不接受心脏移植会有多少生存机会的时候,当两个接受移植的人在片尾相拥的时候,我的泪水几乎夺眶而出。看这个片子已经好几天了,Will Smith的那张脸依然会不时闪现在脑子里——这话很像三十年写的作文。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也曾想过死后捐献器官的事情,但只是想过角膜而已。看到Iovn说他同意捐献器官的事儿时,我觉得如果像Ivon一样有一个让可以选择的机会,我也会同意的。相对于Tim的通过自杀来捐献器官,Ivon的选择和我有可能的选择要容易的多,一个是我们知道发生那种事情的可能性比较小,再一个真到选择成真时那些零碎儿对我们已经没有意义了。古语有云“慷慨就义易,从容赴死难”。我引用这句话没有抬高自己的意思——即便是做出了选择的Ivon也算不上慷慨,只是要说明Tim感人之所在。但是,电影没有给我们充分渲染出他的这种悲壮——在影片开始的一段时间我都有些不明就里,甚至以为Tim帮助过的那个社工是帮助他的人。在我们彻底看清楚Tim因过失致七人丧命的全过程之前,影片仅两次闪回了很短的片段,于是,他的痛苦在某种意义上显得有些师出无名。从常理上讲,他的过失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的,比如在中国他可以被判个七年徒刑,而后他会带着愧疚不断地做善事帮助别人,再而后,他依然觉得无法救赎自己的罪过,才会选择如此极端的做法,但迈出这一步不是常人之举。他如何做出这样的选择,作为有时间约束的电影自然不能从头道来,但足够的渲染是必须的。
和非默讨论过这种感受。她给我的回答是,她正在思考为什么我们的文学艺术教育使人们都热衷于对艺术作品进行批评而不是全心感受。呵呵。这该算是对我的批驳了。这两天我很是被人批了一通呢。我写了关于《本杰明·巴顿奇事》的文字贴在豆瓣上,被一帮人说莫名其妙,还有人直接说我“太差了”。其实,这种较真没什么不妥。只不过是大家对视觉感受的理解不同。非默说,她片子看了一半时先拉过去看了结尾,一眼看到Daisy抱着Benjamin眼泪就下来了。我并非不感动,只是觉得如果像我说的那样会更能感动我。咋就至于被说“太差了”呢,很气愤。我原本不该有这样反映的,只不过这种评论的方式让我想起LR把我关于让座的文章贴到师大贴吧上之后的事情。懒得回应这样的人。
《大搜查》——是在跟非默去看《非诚勿扰》的时候看见的宣传片,当时就很想看,只有一个原因——郑秀文。后来在电驴上下了看,觉得万幸没有去影院花冤钱。不喜欢郑神经兮兮的样子,我有些怀疑自己喜欢郑秀文是不是因为刘德华,因为我一直觉得这俩人很般配,以至于郑秀文和言承旭主演、刘德华是配角的《魔幻厨房》我看都没看。剧情就不用说了,也说没法说了。很多人都在等港版DVD,我觉得意义也不大,骨架已经在这儿了,难有大的变化,总不能把董勇的戏都删了吧。我本来挺喜欢这个演员的,但这个片子里他就是蛇足。
《文雀(The Sparrow)》——我喜欢,像个小品,最后四个人骑车子那一段很温暖。任达华这个样子还是比较顺眼的。不过,故事以付先生失手认栽结束,也算不得这哥儿四个搏回了面子,倒是显得付先生这个老大不同一般。这个片子据说港版也有不同,倒是想看一下。林熙蕾哪里迷人?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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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CSI已非昔CSI
2009-02-12
2004年5月,持续十年《Friends》停播了。虽然与我们——cat、LR、XD、非默还有我,发生关联的时间没有十年那么久,它却伴随了我们那几年快乐的时光。不过,停播也就停播了,我们度过了一阵子的失落之后,它也就在生活中渐行渐远了。就好像朋友,突然离开了我们的生活,因为他再也不会回来了,所以,哪怕再不愿割舍,也不会死乞白赖地跟人家没完没了,更何况就是一电视剧呢。
但是,同样是一部我喜欢的电视剧,最近发生在《CSI》第九季中的变化却让我始终有些回不过神儿。
喜欢《CSI》的人不在少数,有人甚至因此造了一个词儿来指称它的粉丝。我虽然没有对《CSI》痴迷到拿着姐姐的化妆刷在门把手上找指纹或者进入一个黑屋子时先打开随身携带的手电然后开灯的地步,但我自认为也可以算一个“csier”。
最初喜欢《CSI》完全是处于男性对侦探题材的爱好,外国的福尔摩斯、大侦探波罗、马普尔小姐,中国的刑警803、重案六组、狄仁杰、宋慈,卡通的名侦探柯南,都在我喜欢之列,忙碌的工作之余,我总是想,等有了时间,要认真地找来克里斯蒂的小说、下载《神探狄仁杰》和《大宋提刑官》好好看看。
在一直关注《CSI》的同时,也看过其他几个热门剧集,比如《24小时》、《越狱》、《迷失》,但它们都没能引起我持续关注的热情,最多看了三季之后就放弃了。也想过为什么,大概有两个原因。其一,《CSI》是个系列剧,集与集之间基本上没有情节关联,你可以一憋气儿看完一季,也可以看一两集权当消遣,就像以前饭馆窗户上经常见到的那几个字——丰俭由己。而《越狱》之类是连续剧,编辑又十分了得,每一集的扣子都勾腮帮子,不一次性看完一季就食不甘味。两者相比,我选择了前者。
其二,《24小时》之类的情节太过奇巧了,且以编剧的技巧取胜,谈不上什么人物性格,就更遑论演技了,这样的剧集看一两次热闹可以,一而再再而三,我没兴趣。而《CSI》不同,9年以来,剧中人物干的是一样的事儿,看似冗长无奇,但是几百个案件的侦破过程,在不经意间成为了塑造一个完整人物的不同片段,观众可以逐渐深入地认识剧中的人物,某种意义上说,就跟我们结识一个朋友差不多。
一个电影或电视剧吸引人最关键的原因说必须有一个或几个令人喜欢的人物。几年来,Grissom、Catherine、Sara、Warrick、Nick、Greg、Brass,几乎已经成为了我的朋友,在两百多集的故事里,我感受着他们的工作压力,分享着他们惩恶扬善的喜悦,与他们共同快乐,一起痛苦。当然,Grissom是剧集的灵魂。我一厢情愿地认为他肯定是A型血,他相信“尸体会告诉我们一切”。某种意义上说,他是个很纯粹的人,9年来,他的世界里几乎只有工作,压力无法排解时他会去坐过山车——面无表情的。但是为了爱人,他放弃了工作。他的言行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周围的人。Warrick说Grissom像他的父亲,Greg说Grissom改变了他的生活。
因此,尽管从第九季一开始就已经为Grissom的离开做铺垫,但当他真的抽身而去的时候,我依然觉得难以接受。这与《Friends》的戛然而止完全不同,与CSI的故事还在继续,但故事的灵魂却不在了,那么,接下来的《CSI》还是以前的《CSI》吗?更何况,他的继任者说一个体型臃肿毫无灵气的家伙,庞大的身体生硬地塞进了画面。
我知道,自己这种想法说或许很可笑的。一部长篇剧集中演员的去留是很多因素决定的。Sara的离开很显然是因为演员怀孕生孩子了,但因为她还不时出现或被剧中人物提及,所以还保持着归来的姿态。而Warrick死于非命则显然是演员彻底与剧组说拜拜了。那么,为了爱情离开的Grissom,还会跟Sara一起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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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过的几个电影(17)
2009-02-04
《本杰明·巴顿奇事(The Curious Case of Benjamin Button)》——尝试写影评是从《人鬼情未了》开始的。记得很清楚,给电影挑毛病的时候还写了这么一条,说,能够穿墙而过的幽灵却能上楼是不真实的。老师说电影原本就是光影游戏,不用纠缠这些——口气就像非默最近给我写的评论:“错的不伤大雅”。之后,再看电影就真的尽量避免在这些细枝末节上分散注意力。不过,我是个A型血的人,爱较真儿是骨子里的毛病,改不彻底的。这不,看《本杰明·巴顿奇事》的时候又想较真儿了。尽管我很清楚这故事原本就是虚构的,但是,虚构也可以弄得更尽善尽美一些。
我认为的毛病出在影片的结尾。Benjamin生来是一个小老头——婴儿的体型+老年的生理特征,然后体型一点点长大,生理一点点变年轻。按照这个渐变的过程,他在人生终点的时候应该是大婴儿——老年的体型+婴儿的生理特征。但影片让他抽抽回去了,彻头彻尾地成了一个婴儿,“科学”——哈哈,原本就是个不科学的电影,我还讲科学——地说,病症可以康复,可长大的人是抽抽不回去的。此其一。其二,婴儿是一点点有记忆的,反推,逐渐进入婴儿期的Benjamin也不会嘎噔一下子就不记得Daisy了,应该是慢慢忘记才更合理一些——我就不理论为嘛Benjamin忘了Daisy却记得他妈妈的坟墓的事儿了,因为那才真是细枝末节。
指出这些绝不是要较科不科学的真儿,而是觉得如果故事的结尾Benjamin是一个大婴儿,同时不得不在记忆和遗忘之间挣扎,那么,当他忘记一切的时候,Daisy就要像奶奶照顾孙子一般照顾自己的爱人,而当他记起过往的时候,Daisy就要像爱自己的爱人一样去爱一个婴儿。倘真如此的话,影片是否会更有张力,也更能展现演员的功力呢?遗憾的是,影片自从Benjamin变成孩子之后就失去了悬念,变成了Blanchett的独角戏。
说到演员,我原本是喜欢Blanchett的,几乎想我喜欢Meryl Streep一样,特别是在《丑闻笔记》里。可这个片子里尽管她演得很精彩,但我却觉得她似乎不是我喜欢的那个Blanchett了,表情总是很硬,即使在Daisy最为柔美的那个时间段落里。难道因为演了英国女王她放不下那个范儿啦?!Pitt就更不用说了,从始至终几乎就是一个傻呵呵的表情,相比之下,小老头倒还多些笑容。就是因为他这傻呵呵的表演,我倒觉得没幸好没有大婴儿的Benjamin让他来演,没准儿就糟蹋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在豆瓣上给了这部片子四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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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过的几个电影(16)
2009-02-01
《贫民窟的百万富翁(Slumdog Millionaire)》——一部能够吸引所有人看下去的电影。故事很不错。天上掉馅饼是绝大多数人的梦想,在这么一个俗得不能再俗的线索中,融入了欢笑、泪水、爱情、恐惧、生死……没有理由不夺人眼球。一部能够让一些人敬畏(直到写完全篇也没想好用什么词儿合适)的电影。影片的表面很浅显,谁都能看懂,但是又不是谁都能说清楚,可越是不能说清楚的人越是能觉得浅显的背后有很深的内容,于是就越觉得电影不错儿不敢瞎说。一部能够让另一些人尽情阐释的电影。影片浅显的表面包裹了太多的话题,论者尽可以从自己擅长的角度出发自由生发尽情阐释,亲情、道德、因果、人生、制度、社会、政治体制乃至国际关系,都可以头头是道、洋洋洒洒写一大篇。一部能够让人轻易看出漏洞并且鄙视一下的电影。问题“谁发明了左轮手枪”虽然牵出了主人公生命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片段,但是影片却没有告诉观众他是如何知道发明者的,所以谁都可以轻易指出这一点,然后为自己看出了电影的漏洞而高兴一下。一部能够让所有人煞有介事批评一下的电影。喜剧的结尾是影片的一个缺陷,“不真实”成为了观众们对它指指点点的理由。一部这么有趣味的电影,必须推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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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过的几个电影(15)
2009-01-18
《叶问》——电影没有打动我,因为我对叶问这个人物的期待落空了。在看电影之前,我先验地觉得叶问应该是个英雄式的人物,一如我们熟知的霍元甲、大刀王五或者小说中郭靖、乔峰,但他不是。影片中的很多时候他都是一个居家男人的形象,甚至有些妻管严。也难怪,熊黛林的眼睛虽然无神,但也大得有些可怕。尽管影片前半部分叙述的故事应该就在抗战期间,但给人的感觉佛山好像世外桃源,如果战火不殃及自家,叶问恐怕会一直过着太平绅士的生活,哪怕日本人已经占领了大半个中国。日本人占领了佛山之后,身怀绝技的叶问也同普通人一样,任人摆布。当然,号称武术之乡的佛山也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对抗日军。
如果侵略者的头目是佐藤,我不知道这个更加残忍的家伙会不会把佛山包括叶问在内所有会武术的人集中起来一并枪杀,从而使咏春失传。但幸好带领日军的是爱好武术的三浦,于是,“低调”的叶问才有机会为后人所知。除此之外,故事中也还有不少巧合,比如如果没有好友武痴林惨死、没有目睹廖师傅被枪杀,叶问的故事是否会变成另外的样子。好在武者的血性成就了叶问。
只不过,当叶问搏击于擂台上的时候,台下的人依然不免让我想到鲁迅笔下的“看客”。影片结尾的字幕说,叶问唤醒了什么什么,但画面中却看不出来,擂台下那么多习武之人,却费了半天劲儿也冲不开数十个日本兵的防线,看来多半还是在凑热闹。
李钊确实是影片中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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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过的几个电影(14)
2009-01-15
上次写这个题目还是10个月以前呢,这期间虽然一直没断了看片子,却没写什么东西。其实,最近也没想写这个题目的,但却放不下关于一些电影的一些想法,所以就写写啦。
《梅兰芳(Forever Enthralled)》——我是和母亲一起去看的。母亲因为电影票价格的缘故已经若干年没进过影院了,这次出于对京剧的爱好,她欣然接受了我的邀请。受母亲影响,我也算是同龄人中比较爱好京剧的。当影片结束的时候,母亲很谨慎地问我:“你觉得这电影好吗?”我明白她觉得不好,言下有“这电影值30块钱吗”的意思。我真诚地告诉母亲,自己同样觉得不好。我们都喜欢京剧,都对梅先生充满敬意,但是无论是久不看电影的母亲,还是可算影院常客的我,都没有被这部我们期待的电影所打动,于是,我觉得这电影真的有问题。
仔细想来,我认为关键的问题在于,这部片子似乎太过浅显。京剧改革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梅先生一生都在不断探索,可片中仅凭邱如白的那一封信便一蹴而就了,并且无论观众还是前辈名伶都没有意见了,这定然是不可信的。再有就是抗战期间罢演的事情。让一个演员放弃舞台,该是一件如同让战士放下手中的枪一样重大的事情吧,我不相信梅先生会那么决绝,更何况很多演员都在唱,像马连良先生还因为这事儿在文革中遭殃。影片放弃了一个刻画人物的大好机会,而简单地把梅先生神话了。还有就是梅孟之事,影片不仅表现得很草率,而且歪曲了很重要的东西。所以就凭这三点,我觉得影片没有向人们展现一个真实的梅兰芳,是缺乏足够诚意的。章诒和在看过电影之后写了篇文章,其中写到“梅兰芳是公众人物,是全社会的文化财富,是中华民族之瑰宝,子女没有权利垄断解释权,现在要写梅兰芳似乎只要子女通过了,就行了。何其荒唐!”我觉得有道理。
另外,在看电影之前,我看过一个央视电影频道的访谈,受访对象是孙红雷和陈红。孙在解释剧中邱如白、福芝芳和梅兰芳的关系时说,梅是静的,邱和福是动的,影片是以动衬静地表现了人物。当时我就觉得有问题,不是陈凯歌的思路错了,就是演员领会错了。动是会抢戏的,而且孙红雷的动法又绝非一般人能镇得住的,如果真的能衬出静来,那么黎明的表演得需要多么大的张力啊。果然,黎明镇不住孙红雷,邱如白抢了太多的戏份。顺便说一句,今后如果孙红雷出演某个电影的主要配角,我一定会慎重考虑是不是去看——他太能抢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