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的确是好久没有写新东东了。主要是因为过两天单位里要组织排球比赛,所以,最近每天下午四点钟以后的时间都用来练球了,而正常情况下,从四点钟到下班前,恰好是我写blog的时间。今天晚上要出差去上海,所以就没去打,利用这个时间写了新东东。

    假如有个十几岁的孩子藐你“orz”是什么意思,你可千万别不假思索地就说“准是什么国际组织名称的缩写吧”,倘若如此,你一定会大大地嘲笑一番,因为,这是近期曝光率奇高的一个字母组合,由于它们连在一起好像是一个人跪伏在地,所以表示“五体投地”的意思。类似的例子还有,“3q到orz”表示“感谢得五体投地”、“酱紫”就是“这样子”、“+U”相当于“加油”……

    如果你对此表示不以为然,认为它们只不过是一些简单的网络用语,那你就太OUT——不时尚了,因为这些表达方式叫做“火星文”,是时下网络上最流行的独特的表达载体。它不仅杂糅了繁体字、错别字、中文偏旁、符号和部分英文、日文等字词,而且对汉字进行了变形、分解,乍看起来像是乱码或者打错的字,只有仔细揣摩才能明白其意。而创造并运用这种“文字”的人被称作“90后”。

    话说到这儿,恐怕无论是谁都不得不表示惊讶了——正当我们还热衷于讨论有关“80后”的话题时,“90后”群体已经悄然形成,而且还居然创造了属于自己的“火星文”。

    像这样的事儿,争议自然是少不了的。有的观点认为,不同时代、不同阶段的人应该有自己的语言,而“火星文”的流行,恰恰就是“90后”利用技术条件实现的自我表达,尽管主要还是出于“好玩”的心态,但也能体现出创新思维。而有的人则对此表示了极大的忧虑,认为“火星文”严重破坏了汉语言文字的纯洁性与规范性,感叹这是一种“入侵”,并提议发动一场“围剿”。

    不过,对于“火星文”盲目乐观或粗暴批判似乎都不怎么可取,作为成年人应该采取一种积极引导的态度,引导在网络世界里开阔了视野、丰富了想象力的“90后”,在现实世界里发挥虚拟世界赋予他们的优势。而对于“火星文”,既要给它留下生存的空间,又要限制它的“泛滥”,或许一些地方出台法规,限制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言在特定场合使用,为保护母语建起了法律屏障的做法,是可以借鉴的。

    然而,如果我们单纯把眼光盯在语言和文字上,似乎就过于表面化了,这件事往深一点说,恐怕还是要扯到“代沟”这两个字上去的。

    看网上说,一个母亲偶尔看女儿的聊天记录,发现上面五花八门,各种文字、图案都有,很难看出表达的是什么意思;而这种结果无疑是她的女儿乐于见到的——“大人看不懂‘火星文’,这样就算我聊天时家长站在我身后我也不用担心,因为他们不会知道我们在说些什么。”专家对此的解释是:“‘火星文’的产生、流行是年轻人对大人权威的挑战,因为他们不喜欢大人干扰他们的生活,因此创造出一种大人们无法看懂的文字。”

    念大学的时候,听老师讲,由于社会进步、知识爆炸等原因,形成代沟的时间已经由十年缩短为五年。可最近这十几年,社会愈发进步,知识加剧爆炸,照此推想,形成一条代沟恐怕大概只要三年甚至两年了吧?在知道“火星文”这码事儿之前,我还觉得自己跟儿子之间相差三十又四岁,就已经算是沟壑纵横了。哪承想,孩子们整出这么个东东,把自己与成人的代沟拉大成地球与火星的距离那么宽。

    不过,还算万幸,火星是地球的近邻,人类已经发射了不少火星探测器,并把那里作为人类未来的居住地,所以,我们与拥有“火星文”的“90后”沟通也应该不是太过困难的事情。假如,他们创造出的要是“海王星文”,我们大概除了绝望就没别的了。

  • 我的牛鼻子汤

    2007-08-29

    算起来我写blog的时间也不短了,包括这一篇,按照bus的统计,我已经写了224篇日志了。数量算不得多,质量也算不得高,但态度还勉强能算是认真,总希望把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想拿出来跟诸位看官分享。虽然知道自己的风格不见得能适合大家的口味,但还是按照希望大家也能喜欢我喜欢的那些文字。比如,看到刘小媛在《最近看过的几个电影(六)》后面留言说对我佩服得头发都快竖起来了的时候,心里的高兴的确有些难以掩饰,因为我老早就想把看过的片子都写点笔记,刚刚开始就有人捧场自然乐得快冒鼻涕泡了。

    不过,自从bus推出了“访问统计”之后,我才发现,自己的这些想法完全是一厢情愿。因为,到目前为止,我的日志中访问量高居榜首的是《牛鼻子汤》,居然曾经被读过77次之多,而且“牛鼻子汤”这四个字也是访问我blog排名第一的来源关键词,有44次。我自己也去搜了一下,果然厉害,在百度上我排第一,在谷歌上排第三。

    其实,这道理很容易理解。我这blog基本上就是写给有数儿的几个人看的,就算文章写得再好,谁也不会翻过来掉过去看个没完,高访问量肯定是靠陌生人支持上去的。今年生孩子的多,牛鼻子汤大概很受人关注,所以我就沾了牛鼻子的光。

    道理是好懂,但是,当我看到这回事儿的时候,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就好像心爱的孩子没引起别人关注一样。

  • 《日常感的奥运》昨天见报了,还是有一些话被认为是不太积极的,给删掉了,比如我说那个20088乐队演唱《我的2008》,“可爱却不能令人感动”被改成了“可爱得很”。回头看看我跟非默写的最初那一稿,简直就是太不合时宜了,估计没有人会用那样的稿子。也别说,前些日子看黄健翔的《天天运动会》,三联生活周刊的一个家伙倒也是这个思路,但那样的刊物是看不上我的东东的。为了不让我们的心思白费,还是贴在这里吧,有兴趣的看官可以看看。

    距离北京奥运还有将近一周年那几天,正在与几位海外同胞打交道。一天他们兴奋地告诉我,他们获得了一件非常有意义的纪念品——一个带有福娃标志的中国银行存折,而开户那一天正是2007年8月8日。

    我从没想到过,这件事竟然也可以令人如此兴奋。是他们过于幼稚,还是我已经对“奥运”产生免疫?

    几年以来,我们与奥运近在咫尺,从场馆的设计建设、到交通疏导、气象干预、大气质量检测、志愿者培训、甚至是民众的学英语热潮,媒体的关注与地毯式轰炸般的宣传仿佛在大戏开幕前就提前预支了观众的热情。所有与奥运有关的话题都是宏大的、昂扬的、积极的、高音部的……我不仅习惯了,而且已经视其为生活的一部分了。

    自从古希腊开始,奥运会就是起源于对神的祭祀,这项赛事因此而具有了强烈的仪式感——公众性与严肃性。当今的奥运虽然早就脱神入俗而变得更像一场商业秀,但它依然具有其他比赛无法比拟的崇高与神圣,是一场揉合了国家与民族荣誉的竞技,是一个展示人类体能极限与互爱精神的平台,其精神实质还是阳刚气的。所以,它热闹、强大、轰轰烈烈!

    宏大的事物常常是带有集体荣誉感的,不可践踏不可忽视,却也容易让步伐不够迅速的个人感到局促与孤独。当我每天从平面媒体或现代信息渠道获知有关奥运的新闻时,阅读惯性让我对此不可能熟视无睹,却也很难融入其中。我每天生活在一个即将举办奥运赛事的城市,却时而觉得奥运仍是我的身外之物。不是我不肯,是我不知所措。看着电视上的四个孩子抱着吉他高唱“我要像刘翔跑的一样快,我要打乒乓球回回都拿金牌,我想要练射击枪枪都打不歪”,我有些不适应,因为那似乎不是我的方式。

    大多数人的工作不容易直接与这个重大事件发生关系,而我们一直以来步调均匀的日常生活也让我们丧失了一些对新事物的热情。是的:城市面貌变了、建筑美了、马路宽了、标语多了……如此而已。而我能做什么呢?是不是所有情感的表达都只能用一种高调参与的方式?

    有一天,电视上,一位退休的大爷正在为大家展示他琢磨出来的奥运菜肴,菜品的名字和做法不提也罢,我只是记得大爷用果丹皮雕刻的北京奥运会会徽认真摆放在盘子正中靠上的位置,虽然有些粗糙,但是那气氛非常亲和。大爷还说,希望在奥运开幕那天给观众们奉献一道更具象征意义的好菜,丰富大家的奥运餐桌。

    那一刻,心里升起一股温暖。这是一种日常感的情怀,它不事喧哗、带着一种迷人的沉静。我只是想,对于这件关乎国体的大事,我们平常人是否也可以用不太具有新闻感的方式表达关注、创造情趣。就如同1997,艾敬抱着吉他娓娓唱来——我的1997快些到吧。

    直到今天,我还没有一件自己的“奥运梦想”。明年的这个时候,我会在做什么呢?虽然具体做什么还不能确定,但我想无论是什么,那一定与我的儿子有关。明年的这个时候,他就快两岁了,我希望能陪他在电视机前看每一次国旗升起,听每一次国歌奏响,希望他那幼小的心灵能感受到其中的庄严和神圣。

    说那些还都早,至少从明天清晨开始,我可以花一点时间站在自家的阳台上向东望望 ——那颗大大的“水滴”已经在那里好久了,我却从没有认真看过她。

  • 日常感的奥运

    2007-08-23

    这又是一篇拿去换钱的文字,题目是非默想的。最开始我们写得过于调侃了,显得非常不积极,但似乎立意还算可取,所以被要求修改。于是,写成了这样。

    杨凌从椅子上跳起来,为北京申奥成功振臂欢呼的那一刻,好像还只是昨天,但是,2008就已经近在眼前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奥运与我们近在咫尺。从场馆的设计建设到志愿者的招募,从美化城市环境到机动车限行改善空气状况,从迎奥运树新风到的哥的姐学英语……每天我们都能从媒体上接收到大量的关于奥运的消息。随之而来,我们身边的很多事情都在悄然改变,城市面貌新了、建筑美了、马路宽了、草绿了花香了、人们脸上的笑容多了……渐渐的,奥运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

    众所周知,奥运会起源于古希腊时候对神的祭祀,正因如此,这项赛事与生俱来的带有强烈的仪式感——公众性与严肃性。尽管当今的奥运历经演变而富有了更多的现代色彩,但它依然具有其他比赛无法比拟的崇高与神圣,是一场揉合了国家与民族荣誉的竞技,是一个“更高、更快、更强”精神的平台,其精神实质是阳刚的。所以,它热闹、强大、轰轰烈烈!

    作为一个生逢重大历史事件的个体,我们不能——当然也不肯——置身事外,但如果身边始终都是昂扬的、积极的、高音部的声音,难免会让人感到局促。所以,我总希望宏大的奥运能有一种日常的、温馨的表达方式,即使是这种关乎国体的大事,我们平常人也可以用不太具有新闻感的方式表达关注、创造情趣。就像香港回归之前,艾敬抱着吉他娓娓吟唱——我的1997快些到吧。其实,名字叫做《我的2008》的歌也是有的,是四个孩子抱着吉他高唱“我要像刘翔跑的一样快,我要打乒乓球回回都拿金牌,我想要练射击枪枪都打不歪……”可爱却不能令人感动。

    有一天,电视上,一位退休的大爷向大家展示他琢磨出来的奥运菜肴,菜品的名字没看到,只看见他用多种食材做成了奥运五环的形状,还特别用果丹皮雕刻了北京奥运会的会徽认真摆放在盘子正中靠上的位置,虽然有些粗糙,但是那气氛非常亲和。而且大爷还说,希望能有机会在奥运开幕那天给观众们奉献一道更具象征意义的好菜,丰富大家的奥运餐桌。那一刻,心里陡然升起一股温暖。这正是我所期待的那种带有日常感的情怀,不事喧哗,却有着一种迷人的沉静。

    距离北京奥运还有将近一周年那几天,正在与几位海外同胞打交道。一天他们兴奋地告诉我说获得了一件非常有意义的纪念品——一个带有福娃标志的银行存折,而且开户那一天正是2007年8月8日。他们还说,其实奥运纪念品早就买过了,但是那远不如这样的意外惊喜来得有意义。

    一个哥们儿刚刚买了车,立即就来QQ群上约大家一起自驾去北京,问他为什么这么着急,他说早就答应了自己的女儿,要带她去跟天安门广场上的倒计时牌合个影。小姑娘说,这叫把奥运带回家。

    ……

    直到今天,我还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奥运梦想”。不过,我倒是能确定明年这个时候自己在做什么。明年,奥运会开幕的时候,我的儿子就快两岁了,我要能陪他在电视机前看每一次国旗升起,听每一次国歌奏响,希望他那幼小的心灵能感受到其中的庄严和神圣。

    也许说这些还为时尚早,眼下,就从明天开始吧,至少每天清晨打开窗子的时候,我可以花一点时间站在自家的阳台上向东望望——那颗大大的“水滴”已经在那里好久了,我却从没有认真看过她。

    编辑小白来电话说,他们领导在定版前又亲自操刀,改了些字句。想来会更加积极向上吧。

  • 舞台决定了他们的命运,简单而明快地判定了成功与失败。成功者可以一夜之间又普通人变成身价百万的明星大腕,也可以由偏居一隅变成名动四方。这简直太有吸引力了。所以,人们前仆后继地涌向舞台,成了就得意忘形,败了就如丧考妣。

    虽然“舞台”这个词在字典中的原意的确是指“供演员表演的台”,但长久以来我们已经把它引申运用在了更多的地方,比如历史舞台、政治舞台、生活舞台、人生舞台等等,它的所指早就远远超越了那个实际的空间。不过,随着这个词在电视选修节目中的反复出现,它又重新被定义回了那个镁光灯笼罩下的狭小平台。但是,此舞台已非彼舞台。对于参加选修的选手来说,表演已经显得太艺术太内敛,他们需要更加直接、有效地作秀与耍宝。女孩子要展现中性才对路子,男孩子要装出小女孩样的假天真才能获得短信支持。于是,登上这个舞台成了很多人的唯一追求,而作秀与耍宝成了他们的必修课。当台上台下哭得一片唏哩哗啦的时候,即使是当事人似乎也已经不能分辨感情的真假,只知道流泪是关键时刻不可缺少的戏码儿。

    写这些文字原本没有什么成熟的思路,是非常意识流的,到现在却发现我已经把自己引入了一个非常古板和本本的路子。下面文字的走向似乎是要说,人生原本就是一个广阔的舞台,如果只是奔向那一片狭小的地方,人生观、价值观就有问题了。最后,我还想借用一句歌词来说明问题,把“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改成“敢问舞台在哪里,舞台就在你脚下”来结尾。

    一段时间以来,我一直在追求一种轻松时尚的风格——这也是给我发稿费的编辑小白一贯的要求,但是,爱较真儿、爱论个理儿,似乎是我潜意识里剔除不掉的东西,所以,它就这么给流出来了。不过,让我觉得麻烦的是,如果我总是写这种有点儿调侃,又有点儿认真,轻松不起来也雄辩不上去的四不像的话,问题可就大了。

  • 昨天中午,宝宝大睡三小时,于是抓空看了一次百家讲坛,正好是某先生(这位先生是谁自不必说,但之所以隐去其名讳,是不想万一被人搜出来惹麻烦)讲三国——天下大势。这么大的题目自然是不能囿在那几十年时间里的,先生从西周讲起,细致到给听众们介绍什么是天下、什么是国、什么是家。

    听到这儿,我忽然觉得这位先生从某种意义上说,就好像是一个旧时里给小孩子开蒙的先生,因为他所讲的好多知识倒退一两百年,小孩子们在读《幼学琼林》之类的开蒙小书时怕是就知道了。可是现在,这项工作居然要由一个大学教授来完成,而且听众也比早先要长二三十岁甚至更多。但何以那时的开蒙先生却只能教书糊口,而这位先生却名动四方。想来毛病出在听众身上。早年听讲的只是些懵懂顽童,愿不愿意来学房先不说,就是来听了也多是死记硬背,不明就里。可现在不同,听讲的人多数对历史知识都有个一知半解,但那程度可能连皮毛都算不上。听这位先生这么上钩下联、纵横捭阖一讲,真好似就如醍醐灌顶,茅塞顿开,简直就是对先生佩服得五体投地。于是,就给人家传名,一传十十传百,终于传到先生遭人嫉恨。

    何以嫉恨呢?他讲的东西只不过就是旧时里给孩子开蒙的玩意儿,这玩意儿会讲的人太多了,凭什么你就能火呢?什么人嫉恨他呢?自然是与其仿上仿下的人,一边心里说着“叫你火!”一边就开口骂来。实际上,大家倒不觉得这位先生有什么不对。看过《南方周末》对李泽厚的专访,人家还对此加以鼓励呢。

    似乎就是因为这位先生占领了百家讲坛的舞台。最近“舞台”这个词儿出现的频率太高了——超女、快男、我型我秀、好男儿、星光大道、央视主持人大赛、梦中红楼……这一系列选秀节目中,获胜者喜行于色,因为“可以继续留在这个舞台上”,失败者一把鼻涕一把泪,因为“就要离开这个舞台了”。

    下班了,没写完,明天续上吧。

  • 写了两天了才写了八个片子,今天想一鼓作气都写了,不知道能不能有时间。

    《完美陌生人(Perfect Stranger)》——演员不错,能吸引人,布鲁斯·威利斯,哈里·贝瑞,另外两个男演员一个是《Friends》里菲比的弟弟,还有一个是《CSI》里的warrick——这家伙连发型都没变。但是,剧情似乎并不抓人。看起来是哈里从小的朋友被人残忍地杀害了,哈里怀疑是布鲁斯干的,就和自己的同事迈尔斯,也就是菲比的弟弟一同展开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死者的男友——跟哈里也有一腿,就是warrick,有嫌疑;迈尔斯跟死者也有一腿,还是SM。布鲁斯最终被判有罪。可是临近结尾时,情节突转,迈尔斯串联起影片中曾经表现过的一些零散细节,判断出哈里才是真凶——因为死者用自己掌握的一个哈里的隐私来要挟所以被灭了口。可怜的迈尔斯因为这也死在了哈里的刀下。就冲这个结局,这片子还是值得一看的。据说,这片子有三个结尾,哈里、布鲁斯、迈尔斯分别是凶手,不过我觉得似乎只要这个最有看头。因为痴迷《CSI》所以发现了影片中的一个漏洞。布鲁斯被判刑,关键证据是他的车里有死者的血迹,但那是哈里在死者死后好几天才利用跟布鲁斯套近乎的机会抹上去的。根据常识,那时候血应该已经凝固了,如果还能抹,就一定是加了抗凝剂。如果在《CSI》里,这是逃不过warrick的眼睛的。

    《超市夜未眠(Cashback)》——一个轻松的小片子,挺好玩儿的,有对人生的感悟、有爱情、有搞笑、有一点色,还有点睛的对白。在结尾处,男主人公说:“很久以前,我就想知道爱是什麽。只要相信,爱无处不在。你会看到它的美含苞欲放,藏在你生命的瞬间里。如果你不停下來,专心去留意它的存在,那么很可能就会与之擦肩而过了。”说这段话的时候,画面上漫天飞舞的晶莹雪花停在空中,男女主人公穿行其间,享受甜蜜的爱情。但实际上,整体的情节还是略显俗套和牵强的。学美术的男主人公失恋后,就睡不着觉了,于是去24小时的超市上夜班,遇到了可笑的同事和心仪的女孩,不仅在超市里参悟了人生,还事业爱情双丰收。据说是根据2004年一个著名的短片改编的,我没看过,但很多人说精华还是属于原短片的部分,我信。最后说两句片名,cashback据说是在超市信用卡购物并同时换些零钱的意思,放在这儿具体何意呢,我还真说不清,译成“超市夜未眠”,虽然有点儿驴唇不对马嘴,但勉强算是化繁为简吧。

    《性工作者十日谈(Whispers And Moans)》——一个夜总会关张大吉前十天里发生在其中的性工作者身上的事情,属于底层的故事,向来都琐碎却很有些残酷。我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这个片子。因为觉得自己就像是影片中的那个志愿者,满腔热情,却根本就是自说自话。况且,对于这些底层的故事我们早就有些麻木了,更何况,它远没有《三峡好人》、《盲井》、《安阳婴儿》之类的片子有力度。片名的英译很有意思——低语和呻吟(没说错吧)。

    《边境小镇(Bordertown)》——说实在的电影看多了也没什么好,结果只能是看什么都不新鲜。这个片子就是这样,故事走向整个在意料之中,演员虽然有名——詹妮弗·洛佩兹和安东尼奥·班德拉斯,但表现很一般。但我给了它四颗星,是因为“根据事实改编”。不发达国家的廉价劳动力过着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的艰难生活,虽然影片里的故事发生在墨西哥,但其他地方就没有吗?可即使貌似关心这些工人的新闻记者在最开始的时候也不过就把他们的生活当成一个故事,一个晋身的阶梯而已。有人真的关心他们吗?

    《男女变错身(It's a Boy Girl Thing)》——帮我下电影的同事对我说,他中午吃饭的时候喜欢看一些越扯越好的片子,因为它们基本不过脑子,不耽误吃饭。这个片子大概就属于这一类型。没什么可说的。如果你还没看千万不要浪费时间。不过,或许你会奇怪,我为什么会给这样的片子三颗星。你想啊,人家费劲哈哈地拍出片子,你不认真对待,拿来下饭,怎么还好意思说人家不好呢。

    《男儿本色(Invisible Target)》——港片。就冲片名这四个字,你是不是会希望由发哥那一类型的演员来主演。不是!是谢霆锋、余文乐和房祖名。几个乳臭未干的孩子居然就来撑台面了,看着他们在镜头前耍酷,真是替香港警匪片难过。再也回不到《喋血双雄》的时代了。或许片子改改名字会好一些,去一个字,叫“儿本色”——千万别说我嘴太损。

    《囚禁(Captivity)》——前半部分还有点儿意思。一个女模特被绑架了,囚禁起来,一切尽在绑匪掌握。后来发现隔壁还关着一个人——男的。共同的遭遇使女的信赖了男的,并上了床。哪知道,这男的就是绑匪之一,其目的就是要诱奸被绑架的女人——费的劲儿也太大了,得手后就会残忍地将其杀死。后来就没意思了。绑匪动了真情,要跟女模特假戏真做,于是杀了同伙,杀了警察。可还是露馅儿了,被模特杀了。演女模特的是《24小时》里杰克·鲍尔的女儿,养眼。

    《监守之盗(The Lookout)》——算是个烂片吧。一个地处偏远安全设施老旧得三下五除二就能解决的银行,用一个出过车祸脑子有些毛病的青年男子看夜,一帮笨贼还偏要利用这男子来抢银行——居然还用了美人计。当然这一切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通过这个故事让男子摆脱生活挫折的阴影,成熟起来。给它两颗星算我客气了。

    好了,终于写好了。还剩下了一个《夜·上海》,我在考虑是不是该认真给它写个评论。

  • 《征服者(Pathfinder)》——用理论化一点儿的词儿来形容,可以叫做“真正的爆米花电影”。场景、动作、人物造型、服装道具……这些可以直接作用于人的感官的东西,都做得非常不错,感觉除了场面小一点以外,不比《魔戒》系列差哪儿去。相比之下,那些触及人的思想、心灵的东西就显得过于苍白了。情节不新鲜,桥段全眼熟,除了时间和人物不同以外,与其他同类题材的影片相比没有什么新意。最关键的是有些地方没说清楚,维京人大老远的从欧洲到美洲来大开杀戒,到底是为什么呢。如果这都交代不清,其他的事情就都没有根基了。如果你要想找一个不用动脑子但又好看的片子来解闷儿,我看这个就不错。

    《变形金刚(Transformers)》——7月17号看的这个片子,但至今为止我都想不好该怎么评价它两句,所以除了转天在豆瓣上给了它一颗星以外,什么都没做。与我年相若的男性都对这个片子寄予了厚望,当然我也不例外,但它公映那阵子我实在是没时间去影院捧场,所以就买了个盗版碟,就算是聊胜于无吧。可是,看到一半的时候我竟然睡着了。

    我在豆瓣上看到了这样的两段话。一是“按照工业光魔内部人士的说法,如果将本片三维建模过程中所使用的多边形(三维建模中的最小元素)一个紧挨着一个连接起来,其长度足以去月球一个来回,剩余的多边形还足以建起两座罗马斗兽场!”二是“《变形金刚》中的动画工作量是如此巨大,单单渲染一帧画面,(平均起来)就需费时38个小时;从而打破了由《魔戒2:双塔奇兵》保持的动画渲染记录——后者在制作‘树胡’(Ent Treebeard)时渲染一帧平均费时20个小时。”听起来的确令人叹为观止,但我真的不知道这种纯粹的技术性的炫耀对一部电影来说究竟能有多大意义。诚然,把金刚们的变形过程由几步变成几百步确实非常了不起,可是整部片子中我再也没有看到二维动画中那几根线条就可以表现出来的面部表情,擎天柱们彻底成为了机器人,再也不是我记忆中变形金刚了。影片充分利用了生于70年代的人的怀旧情绪,却打造了一群属于80后的变形金刚。票房倒是赚了个盆满钵满,但究竟能不能算个好片子呢?

    《死亡契约(The contract)》——演员太吸引人了,摩根·弗里曼、约翰·库萨克,就凭这俩人,你是没道理不看这片子的,但是,看了就难免不后悔。库萨克死了妻子以后跟儿子的关系极不融洽,所以就决定通过郊游沟通一下感情,谁知却卷进了一次弗里曼领导的暗杀行动,命悬一线。结果不必说了,三四个职业杀手都没整过库萨克,不仅父子和好,还顺便给儿子找了个后妈——倒霉的是这后妈的男朋友因为淌了这趟混水稀里糊涂地死了。当然,弗里曼不能死,老先生非但执着地完成了暗杀,而且还确保了库萨克一家今后生活的平安。同样没有什么新意,情节也有些牵强得不靠谱。不知道美国人为什么有这么个习惯,就是某个家庭内部的问题,总要拿到家庭以外来解决,而且还总要搭上几条无关者的性命。不过,弗里曼的演技确实了得,单看库萨克会觉得也很不错,但搁在他面前,就显得稚嫩了不少。

  • 自从6月21日写了最后一篇《最近看过的几个电影》以后,豆瓣上“我看”的记录里又多了18个片子。今天我把以前写的类似文章统一了题目——都叫做《最近看过的几个电影》,然后再加序号,打算把这类文字写成与读书笔记相类的东西,并且新建了一个Tag,叫“随便说说”。好,现在就开始说。

    《恋爱假期(The Holiday)》——这个片子其实不是最近看的,只不过是当时忘了加在豆瓣上。两个为了摆脱生活困境的女人,互换了圣诞节假期,美国人到了伦敦,英国人到了拉斯维加斯。结果,美国人爱上了英国人的哥哥,英国人爱上了美国人的合作伙伴。虽然其中的桥段不算新鲜,但整体上还不错,卡梅隆·迪亚兹不顾一切地跑回裘德·洛身边的那一刻还是能让人觉得温馨的。似乎这个简单而温馨的小片子就是“生活在别处”这句老生常谈的图解。现实生活带给人们的都是“茶包”,而短暂的异域生活却使问题迎刃而解,主人公已经因此而无法回到原来的生活轨道上,观众们是不是也会因此而把希望寄托于遥远的别处呢?

    《乱战(Chaos)》——对于已经被所谓大片宠坏了的观众们而言,这样的小片子是入不了法眼的,更何况,没有一个演员看着顺眼,但实际上这个片子还是有些看头的。比如,结局算得上出乎意料,贼原来就是兵,而且他还能在所有同伙都挂了以后,独自带着10亿美金成功逃脱。比如,在警匪故事里添加了看起来很专业的“混沌理论”做佐料,一个初出茅庐的小警察凭着对“看似毫不关联的片段其实都有内在联系”这句话的坚信不疑,最终觅得真相。再比如,罪犯实施了一次很有创意地抢银行计划。在银行的电脑系统安装一个程序,它会自动从每个帐户上转100美元到指定帐户,而银行的系统只监控大额资金流动,也就是如果你向一个帐户连续转入100万(我瞎说的,准确的记不住了),用不了几次就会被发现,但如果你连续转入100美元,即使累计到10亿也没人管。挺有意思吧。但我在豆瓣上只给了它三颗星,因为我觉得整个故事并不流畅,而且有些关键情节没有交代清楚。《越狱》的女主角在片子里出演了一个小角色——好色的女法医,换了金发,干净飒利。

    《88分钟(88 Minutes)》——艾尔·帕西诺的新片,在片中他扮演了一个非常风流的大学教授杰克,同时他还兼有另外一个身份——FBI的法庭精神分析师。主人公收到死亡威胁,得知自己只能再活88分钟,但最终如人所愿地拯救了自己的生命。影片的情节设置还是不错的,复杂而紧凑,但艾尔·帕西诺已经老得没法儿看了。主人公之所以招来杀身之祸,是因为一个罪犯凭借高的智商让警方找不到罪证,杰克利用催眠术诱导证人,使其说出了警方需要的证词,将罪犯定罪,然后,该犯设计了谋杀杰克的阴谋。我痴迷美剧《CSI》,那里面的主人公们相信“尸体会告诉我们真相”,一切判断都要以证据为基础,在没有证据的时候只能无奈地放走罪犯。从某种意义上说,杰克和CSI们是互相补充的,因为他们有着共同的目的——将坏人绳之以法。但我个人更喜欢和信赖后者,他们让我更加坚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而前者的做法却是危险的。影片的不足是,对“88分钟”的利用不够,没有利用越来越少的时间制造足够的戏剧效果。

    《解构生活(Breaking and Entering)》——将这样的英文译成这样的中文,如果用一个时髦的词儿来形容,大概“扯”是当仁不让的。影片有几个地方令我印象颇深。一个是威尔与妓女的对话。妓女告诉威尔,50镑,任何事情。威尔问,你叫什么名字? 妓女说,除了交谈。其实人与人之间最需要的就是交谈,但片中人物所缺少的恰恰就是交谈,所以就不能彼此了解,不能走进对方的内心世界,只能Breaking and Entering。一个是阿米拉委身于威尔的那一刻,她完全不能理解威尔的感情和需要,她的目的很纯粹,就是要通过这样的方式帮儿子逃脱罪责。顺便说一句,太喜欢朱丽叶·比诺什了,在她面前裘德·洛的表演是那么的苍白。再有就是威尔的女儿,那是个患病的孩子,因为已为人父的原因,这样的情节会令我心里揪得难受。不喜欢这个片子的结局,一切问题都突然逆转,迎刃而解,所有人的生活重回正规,太好莱坞了。

    《蜘蛛侠3(Spiderman3)》——在豆瓣上给它三颗星是相当客气的了,可以说是完全看在电影技术的面子上。我最不喜欢的是影片中普通人在面临危险的时候惊恐万状和被拯救之后笑逐颜开的表情,甚至到了厌恶的程度。所以,我喜欢《虎胆龙威》,喜欢麦克莱恩。片中最让人莫名其妙的就是那团黑乎乎的东西,是什么、从哪儿来,影片一概不予交代。每个人心中都有恶的一面,蜘蛛侠也不例外,只要设计一个情节让他误入歧途一下就好了,何以要拿一团沥青样的东西说事儿呢。

  • 第一次完全是冲着书名就买下一本书,也是第一次因为买下一本书而后悔。

    当初在给当当下订单买《乘公共汽车旅行》之前,虽然曾经对它的出版单位——中国福利出版社有很明显的不信任感,但是,因为正在满怀激情地写一些与公交车有关的文字,迫切地希望看看别人是怎么写类似文章的,更何况作者是王安忆,所以还是买了。另外,豆瓣上关于这本书的简介——作者“回忆了童年在台湾乘坐公共汽车的各种往事”——也对我买书起到了推动作用。尽管我对事情的发生地非常怀疑——王安忆童年时代如何会到过台湾,但还是一厢情愿地相信了“乘坐公共汽车的各种往事”。

    书到手的一刻,我就从目录中看出自己的希望落空了——它压根与公共汽车无关。这本书实际上是通过20篇文章讲述了作者小学时候,也就是1961~1966年间的一些成长片段,书的封底上有一句可以用来概括全书的话:“成长的故事因时空而异,成长的心情却大同小异”。

    《乘公共汽车旅行》只是书里20篇文章其中两篇的题目——按先后标了(一)和(二),其他的题目分别是——校际明星、刻纸英雄、猪、阿尔及利亚少女、流言(一)和(二)、冰、纸、离异、背同学上学、男生们、女生们、革命的初级阶段、蘑菇泥、大串联、借宿、居高楼上、入学。而“乘公共汽车旅行”之所以能够被选中作为书的名字,大概是因为它在以上题目中最时尚最能引人注意吧。如果它因为“公共汽车”几个字吸引了我只能算是个意外的话,但它希望凭借“旅行”两个字去吸引更多的人,大概不仅仅是我这个失望的读者的臆想。

    抛开这些极其个人化的观点来评价一下这本书,我觉得文章的视角还算独特,笔触也很细腻,文字也很流畅,但是,它却显然无法打动我。一个多小时,我就读完了这6万5千字,几乎没有什么深刻的印象,一切都好像隔靴搔痒。开始我还觉得这些文章是作者不疼爱的孩子,所以就拿给别人出了这本不仅没有序跋之类的文字,就连编者的话也没有的集子。但是,当我看到这本书所属的“看看丛书”的其他书名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实在是上当非浅。《第十一根红布条》、《家有小丑全本》、《花瓣饭》、《蓝鲸的眼睛》、《书包里藏着两个多嘴的女人》、《穷女孩心香和富女孩可人》、《梦断三角蛋》、《鸡毛鸭全传》、《女孩子城来了打盗贼》……好了,不用再抄录下去了,谁都能看出,我买的这本书实际上是本儿童读物。

    因此,先前对书和出版社的不满一下子变得毫无道理,现在剩下的只能是对豆瓣的怨气,如果它的简介能写得准确一些,我何至于花这份冤枉钱。